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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文:重庆产假2023年规定
2023-02-09 19:01:56 本地宝

重庆产假国家规定


(相关资料图)

一、正常生育:

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

即: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生育产假为98天+80天=178天

注:可能与部门执行有出入,具体以执行为准

二、难产产假:

难产增加15天。

三、流产产假:
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

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四、多胞胎生育:

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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